释义 |
离婚后,父母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无论谁获得抚养权。这是基于亲权的派生权利。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享有的与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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