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成立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需要的材料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一、车位归物业管吗 车位归物业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临时公约是由谁制定的 业主临时公约是由业主共同制定的。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 1、按照规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要签订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合同,按照买房费用的2%到3%比例交维修基金; 2、房开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并不属于房子的销售收入,而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3、各地具体收取标准有一些差别,由各地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 一、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2、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二、维修基金的申请程序如下: 1、编制维修项目预算和与维修施工单位草签维修合同; 2、使用申报。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请; 3、主管部门对照使用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按小区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的约定条件进行业主投票表决,街道或社区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 5、业主大会同意后,由申报人组织维修和竣工验收; 6、主管部门按预先审查的材料和维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账户分期支付维修资金,并留存保修期内的质保金直到保修期满后支付。 总之,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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