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 |
释义 |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一般为两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五年。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超过多长时间不能行政处罚 超过2年不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追究工程转包有时效吗 对于转包行为,因为其属于有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究时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即从被转包的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算起,如果两年内未发现其转包行为,事后即便发现也不再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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