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继续履行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继续履行要根据对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来确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是有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形的,就不能请求对方继续履行。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以上情形的,就可以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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