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子女是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应当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继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未形成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就不存在赡养的义务,应当由继父母自己的亲生子女承担赡养义务。亲生子女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的,继父母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给付赡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情况属实的,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让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