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置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置一切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置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置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置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置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置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