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无过错方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
释义 | 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提起损害赔偿请求需同时提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赔偿请求可单独提起诉讼;一审未提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需另行起诉,但可由第二审法院一并审理。 法律分析 1、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拓展延伸 无过错方离婚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赔偿? 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赔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一些法律体系中,对于无过错方离婚的经济赔偿,通常需要考虑婚姻期间的贡献、经济状况、财产分配等因素。如果无过错方能够证明其在婚姻期间做出了重要的经济和家庭贡献,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赔偿。然而,在其他法律体系中,离婚的经济赔偿主要以财产分配为主,而不考虑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评估。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赔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对此问题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评估。在一些法律体系中,无过错方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赔偿,但需要考虑婚姻期间的贡献、经济状况、财产分配等因素。然而,在其他法律体系中,离婚的经济赔偿主要以财产分配为主,而不考虑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进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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