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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在校生,大四实习期间如果转正了签了劳动合同请问我还属于应届生吗
释义
    劳动合同签订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十六、十七条,应届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学生。如果员工在毕业的年份内签订合同,仍被视为应届生;若毕业年份已过,到第二年才签订合同,则一般不再算作应届生。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员工还在毕业的年份内的,还算应届生;如果毕业当年已经过去了,到第二年的,一般就不算应届生。应届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学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拓展延伸
    大四实习期间签劳动合同后,我的就业身份是否变化?
    在大四实习期间,如果您签订了劳动合同,您的就业身份可能会发生变化。通常情况下,大四实习期间的学生被认为是应届生,即即将毕业的学生。然而,一旦您签署了劳动合同,您可能被视为已经获得了正式的就业机会,不再被归类为应届生。这意味着您可能需要遵守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和责任,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公司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您了解自己的具体就业身份和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大四实习期间,签署劳动合同可能会改变您的就业身份。通常情况下,大四实习期间的学生被视为应届生,但一旦签署了劳动合同,可能被视为已经获得了正式的就业机会,不再被归类为应届生。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公司政策而异,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了解您的具体就业身份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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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