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 一、出现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有几种 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意味着之后彼此之间就不存在这样的关系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会随之不复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债的履行。 2、债的解除。 3、抵销。 4、提存。 5、债务免除。 6、混同。 7、债务更新。 二、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是否可以反悔 签了债务免除合同后不可以反悔。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权关系的单方行为,免除属于单方行为,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作出意思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销。 三、债权人可不可以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部分债务。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消除全部债务。 免除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自己的债权,消除债权,消除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息权、违约金请求权等。但债务的免除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债权人的债务;债务人可以按照前条的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其他债务人在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消除债权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