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应当有几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
释义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证明。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同时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失效有以下这些情况: 1、有效遗赠扶养协议导致的失效 (1)因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4)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因为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7、放弃或丧失继承权导致的失效; 8、清偿债务导致的失效; 9、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因为这部分财产在生前已经处置,而且有处置权,鉴于这部分财产已不是遗嘱人的遗产,故无效; 10、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导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导致的失效 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满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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