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登记结婚不到场不会导致婚姻无效。结婚登记时,男方未到场,但通过熟人关系领取结婚证。双方在当地举行婚礼,共同生活生子。男方意外死亡后,母亲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会得到支持。婚姻登记时,一方未亲自到场。虽然影响婚姻登记机关是否自愿审查双方婚姻,但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婚姻登记的程序条件之一。如果没有法定的无效婚姻,只是因为一方在婚姻登记时没有到场。事实上,如果双方已经住在一起,法院应驳回双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