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违法发包中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释义 | 建筑企业与非法承包、转包、分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制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风险提示: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实际施工人可以实施代位权吗? 可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实际施工人到期债权实现,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对相对人的权利。风险提示:实际施工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1、实际施工人对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享有债权。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亦应当参照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但须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前提。2、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实际施工人到期债权实现。3、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对发包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如果未到期,发包人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对抗实际施工人的代为权。4、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其自身的债权。 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发包人作为被告吗? 实际施工人可以起诉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发包人作为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风险提示: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 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发包人承担什么责任?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风险提示: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违法发包建设工程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违法发包的情形:(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三)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四)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风险提示: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严格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是否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风险提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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