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离婚到法院起诉 |
释义 | 通过下列步骤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庭审,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一、夫妻离婚都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要根据离婚方式进行确定: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需要携带结婚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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