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公证,但公证并不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必备程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方式。第1种方式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这个时候为了确保协议的效力,那么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协商的过程进行监督,最后出具公证书。办理公证会涉及到公证费用,并且这个程序也比较复杂,所需的时间较长。第2种方式都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也就是说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签订变更协议并且办理公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