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办理以下手续:首先,需要当事人关于变更抚养权的双方协议;其次,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由于该公证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申请人双方亲自到场,若孩子年满十周岁,还需询问孩子本人意见;最后,还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草拟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