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联债务人怎么办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债权人讨债的途径及债务人威胁债权时的处理方式。债权人可以采取诉讼、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要求担保人或保证人代替偿还等方式来追讨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参加庭审,庭审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借款关系,就会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欠款。 法律分析 当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届满且债务人失踪时,如果双方之间有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如果没有担保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不参加庭审,庭审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借款关系,就会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欠款。 一、债权人讨债途径包括哪些 债权人讨债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二、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如何处理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债权人讨债的途径和应对债务人威胁的方法。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或者要求担保人或保证人代替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参加庭审,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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