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劳动局投诉所需的资料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局的职责是执行劳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投诉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包括投诉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拖欠工资花名册等。投诉文书应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的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考勤记录;(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2、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投诉所需的必备资料清单 劳动纠纷投诉所需的必备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文件;2.工资发放记录和工资单;3.加班记录和加班费支付证明;4.请假记录和请假批准文件;5.劳动保护和安全记录;6.劳动争议协商或调解记录;7.证人证言或证据材料;8.相关通知、通告和规章制度;9.解雇或辞退通知书;10.工作时间表和排班记录;11.培训记录和证明文件;12.工作任务分配和工作评价记录;13.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记录;14.工伤事故报告和医疗证明;15.其他与劳动纠纷有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上资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资料要求和法律建议。 结语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执行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投诉人应携带投诉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拖欠工资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投诉文书应包含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纠纷投诉所需资料清单包括劳动合同、工资记录、加班记录、请假记录、劳动保护记录、证人证言等。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资料要求和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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