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危险物质罪最少判几年 |
释义 | 一、抢夺危险物质罪最少判几年 1、抢夺危险物质罪最少判三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低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对特定人员和对象,即国家机关、军警、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进行盗窃和抢夺的,视同“情节严重”量刑,从十年以上起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抢夺财物一定构成抢夺罪吗 抢夺财物不一定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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