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保证人的条件如下: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风险如下: 1、行政责任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2、刑事责任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