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机动车转移登记后能使用原号牌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可以。但应在转移登记前核实机动车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名称和号码是否发生改变,如果发生改变,应在办理转移登记前先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有关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