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购后公司运营策略 |
释义 | 被收购后的公司运作方式与法律依据。公司合并应签订合并协议,运作方式由协议约定。收购股东股份需协商一致,签订股份收购协议,注销股东出资证明书。《公司法》规定了收购的情形,如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 法律分析 一、被收购后的公司如何运作 1、被收购后的公司可以独立运营,具体运作方式由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协商。公司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收购后公司的运作方式由合并协议约定,合并各方应当履行协议约定。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如何收购股东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东的股份,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的收购情形,公司负责人与股东就股份收购进行协商; 2、协商一致,签订股份收购协议; 3、履行协议,注销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结语 公司收购后的运作方式由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协商确定,可以选择独立运营或合并运营。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应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合并事项。对于收购股东股份,公司负责人与股东协商一致后,签订股份收购协议,并注销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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