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应当在协议离婚一年后提出,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一般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