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路基地面排水设施有: 1、边沟。边沟一般没置在路堑、矮路基、零填零挖路基以及陡坡路基边缘外侧或坡脚外侧,主要用来汇积和排泄路基及其边坡表面的自然降水; 2、截水沟。在路堑或挖方路基坡顶以外的自然坡面上,为了拦截自然坡面的径流,使其不致沿着边坡流入路堑或挖方路基内,必须设置与绝大多数地表水流方向垂直的水沟,称为截水沟,截水沟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挖方边坡和填方坡脚不受流水冲刷; 3、排水沟。排水沟的主要作用是引水,是将路基范围内各种水源的水流,如边沟、截水沟及取土坑和路基附近积水等,引至桥涵或路基范围以外的指定地点; 4、跌水和急流槽。在陡坡或深沟地段设置的沟底为阶梯,水流呈瀑布状自由跌落式通过的沟槽称为跌水:其作用是在较短的距离内,降低水流流速,消减水流能量 在陡坡或深沟地段设置的坡底较陡、水流不离开槽底的沟槽称为急流槽,其作用是将上下游水位差较大的水流引至桥涵进口或路基下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