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薪资怎么发放 |
释义 | 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出勤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由肇事方支付工资。劳动者要根据法律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的工资标准是什么? 工伤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因工受伤的,在接受治疗期间,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超过十二个月。在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有社保的员工发生了工伤,企业还需要额外赔付吗 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即使给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有三类费用仍然需要企业承担。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企业承担的金额: 1、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工伤治疗期间,员工视同正常出勤。 2、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病假工资法律规定有哪些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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