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异地进行诉讼离婚? |
释义 | 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决定。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可以判离婚,但法院需确保夫妻感情已破裂,符合离婚事由,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如果夫妻一致同意离婚但不分割财产,法院会尊重意愿,判离婚但不处理财产。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要求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为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一、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吗 (一)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诉讼离婚管辖权的规定如下: 1、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有下列情形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二、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判离婚吗 1、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可以异地进行。诉讼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来判决离婚。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不进行财产分割,法院会尊重其意愿,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仍需另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