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房租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其基本义务。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会有很多承租人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对于这种现象,出租人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建议大家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当然,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因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后,出租人依然享有向承租人主张收取租金的权利。因此,遇到承租人无故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 拖欠房租属于违反约定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支付拖欠的房租、赔偿出租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如果拖欠房租的行为恶劣、导致租房协议不能履行的,出租方还可依法解除租房合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租人拖欠租金不给如何处理 1、对于由于承租人生活困难,一时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应根据所欠房租的数额,在保证自己的出租收入的前提下,查明拖欠房租的具体原因,尽量照顾承租人的实际困难,协助承租人制定并落实还欠计划,允许承租人将积欠的房租分期返还。 2、由于出租房屋的租金确实过高,而致使承租人无法按时交纳的,可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认定,合理调整租金,按调整后的租金要求承租人交付。 3、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意外死亡,承担人所欠交的房租可从其遗产中予以扣除。如果承租人的遗产已被继承,则应由继承人按继承遗产份额的比例分担所欠租金。若遗产不足以偿付其所欠房租,尚欠部分应予以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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