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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成立董事会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必须有董事会。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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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