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一个老板为什么要注册好几个公司 |
| 释义 | 一个老板要注册好几个公司的原因如下: 1、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而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按月不超过10万元或按季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所以,注册多个公司,可以把业务分到几个公司来做,足额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老板可以通过注册多个公司,分散业务规模,使每个公司都可以达到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以便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所得税优惠政策; 3、转移风险,大家都知道公司债务承担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为限清偿债务,如果老板把所有家产都投资在一个公司上面,一旦发生什么问题,有可能为此倾家荡产。如果把钱分别投到不同公司就不一样了,一家公司有问题,跟其他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也可以正常经营盈利。 投资注册风险: 1、投资不同项目,打造品牌。如果选择注册一个公司,会让人觉的公司做的业务那么多,那么杂,显得不专业,不利于塑造品牌; 2、而且税务上有风险,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行业时,一般按营业执照第一项核定,税负率也是参考核定的行业; 3、公司涉及多个经营范围的,容易造成税负率严重偏离核定行业的税负率,引起税务稽查。 综上所述,注册一家公司最大的坏处就是风险全部由这家公司承担,一旦出现问题,老板就没有退路可言。而老板们注册多公司,不仅可以节税,还可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跨地区发展业务每年的利润分红也会变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