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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要式合同有哪些
释义
    一、何为法定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哪些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包括:
    1、民法典上的所有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长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这些合同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特殊的需要登记、批准的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以不动产或汽车、轮船等重要的动产抵押的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企业合同
    三、法定要式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
    在企业日常合同的风管理中,除合同文业务资质证明本及交易事项风险的管控外,在合同签订合法性有上的三个控制点应严格把关。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签署人资格确认以及签署人资格确认。这些都是一个企业在合同的签订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才叫要式合同,那么在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了法定要式合同,或者你正在签订发的要式合同,你所应该注意的问题,我想你应该会有所了解吧,而且当我们签订合同时也应该注意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签署人资格确认以及签署人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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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