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罪的区别及法律适用 |
释义 | 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在主观、客观方面存在差异。渎职罪主要由故意构成,而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直接客体也不同,渎职罪针对的是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针对的是职务活动的勤政性。在客观方面,渎职罪是对职权的滥用,而玩忽职守罪是对职守的玩忽。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和危害结果也不同。 法律分析 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玩忽职守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中职务活动的勤政性;客观方面不同:渎职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权的“滥用”。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本质属性是对职守的“玩忽”。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对犯罪成立所要求的危害结果不同。 拓展延伸 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罪:法律界限与责任界定 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罪是两个在法律领域中常被提及的概念,它们虽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在法律界限和责任界定上存在一些区别。 玩忽职守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疏于尽职,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而失职渎职罪则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故意或明知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或以权谋私,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行为。 在法律界限上,玩忽职守通常被视为一种轻微的过失行为,主要追究行政责任,并可能导致行政处分;而失职渎职罪则属于刑事犯罪,需要具备一定的故意或明知要素,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责任界定上,玩忽职守通常要求证明公职人员存在过失行为,而失职渎职罪则需要证明公职人员存在故意或明知行为。此外,失职渎职罪的责任界定还需要考虑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综上所述,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罪在法律界限和责任界定上存在一些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以便确保公职人员的职责得到有效履行,并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结语 玩忽职守与失职渎职罪是两个在法律领域中常被提及的概念,它们虽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在法律界限和责任界定上存在一些区别。玩忽职守通常被视为一种轻微的过失行为,主要追究行政责任;而失职渎职罪则属于刑事犯罪,需要具备一定的故意或明知要素,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了解这些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至关重要,以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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