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间,有一方去撤销离婚协议书,需要通知对方吗 |
释义 |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双方签字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在三十天内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如下相关问题: 1、夫妻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 2、离婚协议载明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双方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离婚后又反悔的办法:如果在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撤销通知:冷静期间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根据法律要求,当一方在冷静期间决定撤销离婚协议书时,通知对方是必要的。撤销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撤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明确表达撤销意愿,并在通知中注明冷静期间的结束日期。通知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对方收到通知后,应立即确认收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回应。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解决。在撤销协议过程中,双方应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程序合法有效。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要求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 结语 签订离婚协议需注意:夫妻自愿离婚,协议应明双方意愿和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一致。双方签字生效,如反悔,可在30天冷静期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民法典》1076条)。根据法律,双方应书面签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民法典》1077条)。撤销离婚协议需通知对方并遵循程序,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合法有效。具体操作前请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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