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周日上班吗,可以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周六民政局不上班,不能领取结婚证。根据法律规定,结婚需要男女双方自愿、年龄符合要求,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结婚存在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未达到法定婚龄等情形,婚姻将被认为无效。受到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也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需协议或法院判决。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周六民政局不上班,不可以领取结婚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周六民政局不上班,无法领取结婚证。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工作时间,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结婚年龄有规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如果因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和子女权益需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