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变更负责人要求什么手续 |
释义 | 律师分析: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4、 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免职书(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 5、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生证、6张大1寸照片; 6、 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7、 填写变更申请表,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8、 分公司执照正、副本; 9、 总公司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10、 总公司地税,国税副本复印件盖章。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