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符合法律条件,并且想要离婚的,随时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满二年的,而且法院调解也无效的,一般能被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