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在校求职补贴如何申报 |
释义 | 1.申报。每年6月份,各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纸质材料。 2.审核。补贴申请通道关闭后,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对市内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院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及市外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抽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对各院校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情况进行集中抽查。抽查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经费审批程序,并将相关材料连同申请补贴资金的函送市财政局备案。 4.发放。市财政局按年初预算下达市人力社保局资金预算指标,市人力社保局对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院校。各院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发放对象:重庆市各高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第三条 工作程序: 1.申报。每年6月份,各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纸质材料。 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2.审核。补贴申请通道关闭后,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对市内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院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及市外户籍学生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要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保护好受助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各院校通过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导出《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和《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经费审批表》(附件3),将纸质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3.抽查。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教委对各院校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情况进行集中抽查。抽查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经费审批程序,并将相关材料连同申请补贴资金的函送市财政局备案。 4.发放。市财政局按年初预算下达市人力社保局资金预算指标,市人力社保局对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各院校。各院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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