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不接收传票怎么办?
释义
    律师分析: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案件,需要将起诉书、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人。如果收件人本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话,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事由,即认为已经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4: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