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调解适用范围 |
释义 | 治安调解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治安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 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治安调解条件 治安调解条件具体如下: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调解,不能强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还应调查事实,分清是非,然后教育和帮助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团结的基础上解决矛盾。应该强调,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决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这就是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的地域范围的规定。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法律在什么时间段内发生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法律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适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空间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我国整个领域内。我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陆地下的地层;领水,即内水、领海及其以下的地层;领空,即领陆和领水之上的空间。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国籍不明的人。所谓“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主要是指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等特别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领事特权和豁免权的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这并不是说这些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而是因为根据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协议,为了保证各国外交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各国本着平等、相互尊重、互惠的原则,相互给予对方这些人员以一定的特权。对这些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国际公约、协议的规定,通过外交等途径解决;对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还可以要求派遣国召回,或者由我国政府宣布其为不受欢迎的人,限期出境。《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明确规定,在我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也适用本法。我国的船舶、飞机等航空器,既包括军用船舶、航空器,也包括民用船舶、航空器。 治安处罚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空间效力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全部适用本法;在对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内违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国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治安调解的条件 1、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调解范围;3、必须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4、必须当事人各方由自愿接受调解的意愿;5、治安调解必须是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调解的。治安调解的“四宜四不宜”:宜解不宜结;宜和不宜激;宜缓不宜急;宜宽不宜严。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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