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 |
释义 | 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如下: 香港终审法院(所有法官全部拥有英国籍或双重国籍) 首席大法官:马道立(香港/英属维尔京) 常任法官: 李义 (葡萄牙裔 Roberto Alexandre Vieira RIBEIRO)(英国) 霍兆刚 (Joseph Paul FOK)(香港/英国) 邓国桢 (Robert TANG Ching)(香港/英国) 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 (英国) 陈兆恺(香港/英国) 黎守律(香港/英属百慕大) 马天敏(英国) 烈显伦(香港/英国) 司徒敬(香港/澳大利亚) 邓侦(英国) 廖柏嘉(英国) 高礼哲(英国) 梅师贤(澳大利亚) 夏正民(英国/澳大利亚) 贺辅明(英国) 布仁立(英国/澳大利亚) 艾俊彬(香港/英国/新西兰) 苗礼治(英国) 伍尔夫(英国) 施广智(英国) 马晓义(澳大利亚) 纪立信(澳大利亚) 华学佳(英国) 郝廉斯(英国) 简嘉麒(英国) 香港高等法院—— 首席大法官:张举能(香港/英国) 司法常务官:龙剑云(英国/美国) 副司法常务官:何志贤(香港/英国/美国) 邝卓鸿(英国) 上诉法庭法官:司徒敬(香港/新西兰) 鲍艳明(英国) 元合理(英国) 伦明高(英国/美国) 麦基致(英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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