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能否批准贷款购房?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根据借贷合同和购房合同约定,未还清的贷款归住房一方个人债务,离婚协议可规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并给予适当补偿,完成贷款后可办理住房过户。如一方不配合,可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 法律分析 贷款已经办理,就是需要夫妻俩履行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购房合同也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所以,不能退房,可以协议住房归一方所有,没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再把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了手印,做个公证,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以后还清贷款,双方一起到房管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就可以,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凭离婚协议起诉维权。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是否会影响另一方贷款购房的资格? 夫妻离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的资格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贷款购房涉及到个人信用评估和还款能力的考量。如果离婚后的另一方的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能够承担贷款还款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仍然有资格申请贷款购房。然而,如果离婚后的另一方的信用状况较差,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无法承担贷款还款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贷款申请被拒绝或者条件较为苛刻的情况。因此,在夫妻离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的资格取决于个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最好咨询专业的贷款机构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和贷款要求。 结语 离婚后,夫妻的贷款购房资格可能会受到影响。个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对贷款申请至关重要。若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并能承担还款责任,仍有可能申请贷款购房。反之,信用较差、无稳定收入或无法承担还款责任,则可能面临贷款申请被拒或条件苛刻的情况。咨询专业贷款机构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和贷款要求是明智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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