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合同在什么情况不成立 |
释义 | 定金合同不成立的情况分别有:签订定金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实际交付定金的;定金的数额超过主合同表的额的20%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一、买房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2、定金有一定数额限制,而订金没有数额限制;3、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交付之日起成立。法律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是,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对于交了定金不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 交了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能够确定主合同标的额的前提下,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则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按照约定抵作价款,但未超过的部分仍然产生定金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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