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准备离婚起诉所需要的证据; 2、拟定离婚起诉书或者请律师代写起诉书,带齐离婚诉讼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如果受理,会出具单据和手续;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之后,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对方领取传票、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通知双方; 7、庭审。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什么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是男方在其配偶怀孕、分娩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6个月内原则上是禁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其配偶所孕育的孩子不是男方的亲生孩子等特殊情形下,不受此限制,男方依法是可以在此期间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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