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跟男方分手了,能不能让其支付抚养费? |
释义 | 一、未婚先孕跟男方分手了,能不能让其支付抚养费? 未婚先孕跟男方分手了,能让其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是指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婚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虽然非婚生子女是非法婚姻的产物,但孩子是无辜的,其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生父母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依据法律规定,是应该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或生母不抚养非婚生子女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支付多少? 生父母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未婚先孕跟男方分手了,能不能让其支付抚养费?”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所以非婚生子女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该内容由 巩瑞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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