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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申请时限已过,是否仍然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报销?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时限是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未申请,该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权将消失。因此,如果工伤申请时限已过,就不能再获得工伤保险的报销。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应当在一年内申报工伤保险待遇;逾期申报的,除有正当理由或者属于不能自证事实的情况外,视为放弃申报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和职业病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因工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综上所述,一旦工伤申请时限已过,就不能再享受工伤保险的报销。因此,建议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及时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以免错失申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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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