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陡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