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释义 | 婚内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法院判决。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协议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若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可再次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法律分析 婚内一方借款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于共同债务对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共同债务才需要分割,若是对于债务的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离婚后婚姻期间的借款如何分配? 离婚后,对于婚姻期间的借款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并签署的借款合同,那么这笔借款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在分配时,法院或夫妻双方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借款用途、借款归还情况、借款责任承担等。如果借款是由一方个人借款,且用于个人事务,那么该借款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由借款人承担。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和个案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于婚内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在共同债务分割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可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清偿。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可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处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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