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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自由权如何进行民法救济
释义
    自由本身不是权利,而是权利的客体,是人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由公民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所决定的,免受外来的控制。 法律咨询:人身自由权如何进行民法救济 律师回答: 《宪法》第37条规定,自然人享有人身自由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亦规定消费者享有人身自由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为人身自由权遭到侵害进行司法救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而言,可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对隐私权所做的司法解释,对《民法通则》第120条关于人格权的救济作扩大适用范围的解释,即对人身自由权遭受侵害的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条,根据该条规定,自由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宪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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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