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报警后警察不处理的,是指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报警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的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如果是警察存在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而不进行处理的,报警人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尽快处理案件。 除此之外,报警人还可以到上级公安局的信访办反映情况。将派出所不作为的事实和证据向公安局说明,请求公安局要求派出所尽快进行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