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个人或单位不同意拆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一、提起行政诉讼;二、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三、提起行政复议;四、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五、提起民事诉讼等。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九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为申请人代理诉讼。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