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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执行时,如何处理被执行人财产存在异议的情况?
释义
    法律分析: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获得民事赔偿判决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认为自己的财产存在异议时,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是否存在异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判决书中的民事判决内容,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和中止执行法》第三十条:“被执行人、第三人或者有关机关对执行标的或者被执行财产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提出财产存在异议,法院应当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若被执行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财产来源合法,法院可裁定继续执行。若存在证据证明财产来源合法,则法院应当判决解除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因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执行时,被执行人如果认为自己的财产存在异议,可向法院提起申请解除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但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财产来源合法。法院在调查后,裁定是否继续执行或解除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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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