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老年人享受的维权服务方面的社会优待有哪些?
释义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二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在老年人维权服务方面主要有六项优待措施:1.各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受理、及时审判和执行。2.司法机关应开通电话和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为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参与诉讼等提供便利。3.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需要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和指派。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放宽老年人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4.要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拓展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科学设置基层法律援助站点,简化程序和手续,为老年人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5.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可依法裁定先予执行。6.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2017年《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也对在司法行政领域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老龄照顾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做出了具体部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12:25:34